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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飲水安全現狀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同時又是 上人口 *多的發展中 ,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與 上發達 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農村還比較落后。受自然和經濟、社會等條件的制約,農村居民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長期存在,加上我國長期的城鄉二元化結構發展政策,使農村供水設施十分薄弱。城市自來水等基礎設施建設由于政府投入力度大,發展很快;而大多數農村供水設施主要靠村集體和農民自建,投入不足,造成農村供水以傳統、落后、小型、分散、簡陋的供水設施為主,自來水普及率低。
(一)自然、經濟、社會和水資源概況
影響農村供水事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包括當地的居住狀況、水資源、水環境、水文地質、地形、地貌等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 的經濟實力和政策等。
一是農村人口多,經濟落后
根據2005年《中國農村統計年鑒》,截至2004年底,全國農村有3.70萬個鄉鎮、65.27萬個村民委員會、2.50億住戶、9.43億人口,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72.5%。農村人口分布見表1-1,山丘區有4.96億人,民族地區有1.26億人, 扶貧重點縣有1.95億人。農村有37.75萬所中小學校,1.14億學生和教職工。另外,我國還有1928個國營農場、1244萬人;5759個國有林場、521萬人。
農村人口經濟、文化落后,飲水衛生意識淡薄,生產經營活動以個體為主,人均純收入只相當于當地城市居民的1/4左右。由于收入水平低,大多數農村家庭的生活負擔較重,除日常生活消費支出外,建房、子女教育、醫療等費用都可能花掉其全部積蓄,甚至負債。
二是農村自然和水資源條件差
受季風氣候的影響,我國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年際間變化大,無論北方還是南方,普遍存在冬干、春旱等季節性缺水問題。尤其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區,降水總量不足,十年九旱,部分農村既缺地表水,又缺地下水,西北一些干旱區,嚴格說來不適合人類居住生存。近10多年來,受氣候變化的影響,降水量分布更加不均,西北、華北、東北的大部分地區,經常出現大旱或連續干旱,地下水位下降,許多泉水、溪水、河水斷流,這對農村飲水水源影響極大,尤其是淺井枯干失效問題嚴重。
我國又是一個多山丘的 ,國土總面積的70%為山丘區。山丘區地形復雜,農民居住分散,缺乏水源或取水困難。居住在山坡、岡地的群眾,遠離地表水,淺層地下水位在干旱少雨季節下降嚴重,石山區和西北的大部分丘陵區根本就沒有淺層地下水。石漠化嚴重的山區和黃土高原,地下水埋藏深,難以開采。在石灰巖地區,地表蓄不住水,尋找和開采地下水困難。山丘區的飲水問題具體表現為,南方深山區取水困難,淺山丘陵區季節性缺水嚴重,屬工程性缺水;北方山丘區不僅取水困難、季節性缺水嚴重,甚至既找不到地表水也找不到地下水,屬資源性缺水。
受水文地質條件以及開礦等人類活動對環境破壞的影響,沿海區、低平原區、湖區、河套、古河道、洪泛區、山前洼地、礦區等易沉積地區,部分地下水有害礦物成分高,如氟、砷、鐵、錳或含鹽量超標,不宜直接飲用,造成農村水質性缺水問題嚴重。
我國淡水資源匱乏,人均占有量只有 的1/3,且分布不均,南方多、北方少,東部多、西部少,山區多、平原少;人口密集的地區以及河流的中下游,水環境質量不斷惡化;人口稀疏的山丘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困難;小型分散供水工程的水源,抵御洪澇旱災的能力很低,可靠性差。
隨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人口的增長,水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超量開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嚴重,地下漏斗不斷出現并擴大。企業廢污水排放量、農藥化肥施用量增大,生活污廢水長期隨意排放,生活垃圾長期隨意堆放,缺乏排水和治污措施,造成水源污染加劇,尤其人口密集的平原區,人居水環境不斷惡化,飲用水中微生物、有機物等有害污染物超標嚴重,加劇了農村水質性缺水問題。
根據《2004年中國水資源公報》,2004年我國大部分地區降水量比常年值減少6.5%,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減少13.4%,礦化度小于或等于2g/L的地下水資源量比常年值減少7.8%。北方平原年末淺層地下水儲存量比年初減少68億m3,嚴重超采區地下水位降落漏斗76個、總面積7.2萬km2,年末與年初相比,淺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23個,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1個;深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16個,中心水頭下降的有27個。河流水質,全年符合和優于Ⅲ類水的河長占總評價河長的59.4%,比2003年減少了3個百分點;水庫水質,超Ⅲ類水的占17.7%。
上述水資源問題,尤其水環境不斷惡化、北方地區大范圍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下水位下降,以及部分地區干旱加重的趨勢,都對農村飲水帶來新的不利影響。
(二)農村飲水解困成效
1.農村飲水解困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黨和政府歷來重視農村居民的飲水困難問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飲水解困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十五”期間,中央投資力度進一步加大,飲水解困工作進一步科學、規范,使農村嚴重的缺水問題得以緩解。農村飲水解困歷程大體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1)20世紀50~60年代, 重視以灌溉排水為重點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結合蓄、引、提等灌溉工程建設,解決了一些地方農民的飲水難問題。
(2)20世紀70~80年代,解決農村飲水問題正式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采取以工代賑的方式和在小型農田水利補助經費中安排專項資金等措施支持農村解決飲水困難。1983年國務院批轉了《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1984年批轉了《關于加快解決農村人畜飲水問題的報告》以及《關于農村人畜飲水工作的暫行規定》,逐步規范了農村飲水解困工作。
(3)20世紀90年代,解決農村飲水困難正式納入 規劃。1991年 制定了《全國農村人畜飲水、鄉鎮供水10年規劃和“八五”計劃》,1994年把解決農村人畜飲水困難納入《 八七扶貧攻堅計劃》,進一步通過財政資金和以工代賑渠道增加投入。90年代后期,甘肅省實施了“121雨水集流工程”,貴州省實施了“渴望工程”,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了“380飲水解困工程”,四川省安排了財政專項資金,用于人畜飲水工程建設項目等。到1999年底,全國累計解決了約2.16億人的農村飲水困難問題。
(4)2000年以來,黨中央提出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工作思路,加大了農村飲水解困工作力度。2004年基本結束了我國農村嚴重缺乏飲用水的歷史,農村飲水工作進入了以保障飲水安全為中心的新的歷史階段。
2.“十五”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情況
“十五”期間, 實施了飲水解困、氟砷改水、應急抗旱等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項目,中央共安排國債專項資金117億元,地方配套和群眾自籌105億元,解決了6722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問題。
按照1984年發布的農村人飲困難標準統計,到2000年底,全國農村仍有4639萬人飲水困難,其中2042萬人屬于《 八七扶貧攻堅計劃》遺留的,2597萬人是由于人口增加、水源枯竭、工程老化等原因新增的。2000年, 編制了《全國解決農村飲水困難“十五”規劃》,提出了分階段解決農村飲水困難的目標, 階段解決《 八七扶貧攻堅計劃》遺留的飲水困難問題,盡快完成和實現該計劃所確定的飲水解困任務和目標;第二階段解決新出現的飲水困難問題,力爭到“十五”末基本解決我國農村現存的飲水困難問題,保證群眾基本的生活用水要求。2001~2004年,中央共安排國債資金97億元,地方配套和群眾自籌85.5億元,解決了5618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問題。
到2004年底,全國農村飲水解困“十五”規劃的任務和目標已提前完成。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提出了農村飲水工作重點從飲水解困向保障飲水安全轉變。為保證農村飲水工作的連續性,2004年,水利部、 發展改革委和衛生部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編制了《2005~2006年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以下簡稱《應急規劃》),規劃解決212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工程總投資77.9億元,其中中央投資38.4億元。2005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該規劃。
從2005年起,《應急規劃》開始啟動,2005年中央安排投資20億元,地方配套和群眾自籌20億元,解決了1104萬人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3.農村飲水解困效益
2004年7~8月,水利部組織了100多位來自不同部門和專業領域的專家對2000~2003年的農村飲水解困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了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前期工作、施工建設、項目管理、運行管理、效益、群眾滿意度、可持續性等七個方面。對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4個項目縣的205處工程進行了調查分析,走訪了1836個農戶。
評估結果表明,農村飲水解困項目進展順利,“十五”規劃內的任務提前完成。項目前期工作深入細致,建設管理制度健全,監管有力,工程優良率達90%以上,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良好,農民對飲水解困工程項目的滿意度達98%。
農村飲水解困“十五”規劃順利實施,基本結束了我國農村長期嚴重缺乏飲用水的歷史,使農民真正得到了實惠,被群眾贊譽為“小工程,大德政”,效益顯著:
一是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水平,減輕了醫藥費支出負擔。飲水解困項目的實施,不僅解決了農民的飲水困難,同時也改善了他們的衛生條件,減少了水介傳染病發病率,提高了農民尤其是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據調查分析,受益區人均年減少醫藥費支出40元左右。
二是節省了家庭取水勞動用工,解放了農村勞動力。據調查,飲水工程建成后,平均五口之家每年用于挑水的工日可減少50個,節省的勞力和時間轉向投入種植、養殖等生產,也增加了外出務工、經商等機會。
三是促進了農村庭院經濟的發展,有利于貧困戶脫貧。飲水條件的改善,增加了家庭飼養畜禽的數量,為發展庭院種植和家庭農副產品加工提供了水源保障。
四是促進了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飲水問題的解決,減少了水事糾紛,促使農民養成了良好個人衛生習慣,美化了居住環境等。
五是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提高了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受益地區群眾將飲水解困工程稱為黨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愛民工程”;基層干部稱之為“三個代表”在基層 *直接、 *有力的體現。廣大受益群眾在飲水解困工程通水時,敲鑼打鼓,賦詩楹聯,贈送錦旗,寫感謝信等,以各種方式表達他們對黨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三)農村飲水安全現狀及面臨的主要問題
為摸清我國農村飲水安全現狀及問題,2004年11月~2005年6月,水利部、 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在全國組織開展了以縣為單元的農村飲水安全現狀調查和逐級復核評估,共完成了2674個縣級單位的調查報告、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省級評估報告,在全國復核評估的基礎上編制了《全國農村飲水安全現狀調查評估報告》。
1.農村供水現狀
根據各地的調查成果,截至2004年底,全國農村分散式供水人口為58106萬人,占農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為36243萬人(主要為200人以上或日供水能力在20m3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受益人口),占農村人口的38%。
(1)集中式供水基本情況
我國農村的集中式供水規模普遍較小,供水規模大于200m3/d的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只占農村總人口的13%;鄉鎮及跨鄉鎮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處數只有2.15萬處,91%的工程為村級集中式供水工程。
鄉鎮及跨鄉鎮供水工程,北方以地下水源為主,南方以地表水源為主;多數由鄉鎮水管站管理,計量收費。
村級集中式供水工程,多數為單村供水,水源以地下水和山溪水為主;多數承包給村民管理,按人收費與計量收費并存。
集中式供水工程中,多數供水設施簡陋,只有水源和管網,缺少水處理設施和水質檢測措施;有水處理設施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僅占集中供水工程總處數的8%左右。
此外,部分集中供水工程存在供水能力大于實際用水量的問題。原因是部分農民收入水平低,飲用、做飯等使用好水,洗滌、飼養牲畜等仍取用原有不收費的水。
(2)分散式供水基本情況
我國農村的分散式供水工程,多數為戶建、戶管、戶用,普遍缺乏水質檢驗和監測。
分散式供水人口中,67%為淺井供水,主要分布在淺層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較容易的農村,供水設施多數為真空井或筒井,建在庭院內或離農戶較近的地方,取水方式主要為手動泵、轆轤或微型潛水電泵;3%為集雨,主要分布在山丘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困難或海島等淡水資源缺乏的農村,以屋檐和硬化庭院集流場為主,北方以水窖蓄水為主,南方以水池蓄水為主;9%為引泉,主要分布在山丘區,南方較多;21%無供水設施或供水設施失效,直接取用河水、溪水、坑塘水、山泉水或到其他村拉水,主要分布在南方降水較豐富的山丘區農村。
2.農村飲水不安全總體狀況
(1)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
為做好農村飲水安全評價工作,2004年11月水利部和衛生部聯合頒布了《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1。
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兩個檔次,由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四項指標組成。四項指標中只要有一項低于基本安全 *低值,就為飲水不安全。
(2)全國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
據調查評估結果,到2004年底,全國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為32280萬人,占農村人口的34%。其中,水質不安全人口為22722萬人,占飲水不安全總人口的70%;水量、方便程度或保證率不達標人口為9558萬人,占飲水不安全總人口的30%。飲用水水質超標,已成為我國農村飲水安全面臨的主要問題。
扣除2005年《應急規劃》已解決的1104萬人,到2005年底,全國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為31176萬人。
二、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十一五規劃
(一)規劃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艱巨性、復雜性和緊迫性,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把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擺到優先位置,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步伐,深化農村供水管理體制改革,強化水源保護、水質監測和社會化服務,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使農村居民獲得安全飲用水,維護生命健康、提高生活質量、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突出重點
我國農村飲水不安全人數眾多,需要從實際出發,全面安排、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在農村供水工程建設中,要與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規劃相銜接,近期與遠期相結合,統籌考慮飼養畜禽和二、三產業用水需求?!笆晃濉逼陂g重點解決農村居民飲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及微生物病害等嚴重影響身體健康的水質問題,以及局部地區的嚴重缺水問題;優先安排解決人口較少民族、水庫移民、血吸蟲疫區、涉水重病區村、華僑農場和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
2.防治結合,綜合治理
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首先要保護好飲用水源,劃定水源保護區,加強水源地防護,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為破壞;特別要防止采礦、工業等引起的水源污染和破壞,按照“誰污染、誰破壞、誰付費”的政策,做好源頭治理;同時引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藥,減少面源污染,加強農村廢污水、垃圾、糞便處理,做好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在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管理中,應根據水源水質等情況,采取適宜的水質凈化措施;同時加強水質檢驗,建立水質監測體系,保障供水安全。
3.因地制宜,注重實效
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要充分考慮區域水資源條件,采取資源節約型建設方式,做好水資源配置,處理好生活用水與生產用水的關系,優先保證生活用水需求,干旱缺水地區要重點保障水源保證率;要根據當地的自然、經濟、社會、水資源等條件以及村鎮發展需要,做好區域供水工程規劃,加強工程可靠性和可持續性論證,水質、水量并重,合理選擇水源、工程型式、供水規模和水質凈化措施。有條件的地方,提倡發展適度規模的聯片集中式供水、供水到戶,或依托已有的自來水廠,通過延伸其供水管網發展自來水;制水成本較高的地區,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山丘區居住分散的農戶,可采取分散式供水。
4.建管并重,完善機制
改進農村飲水項目建設和管理辦法,確保工程質量,落實管理主體和責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形成良性運行機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以政府投資為主,吸引社會力量參與,鼓勵農民投工投勞,但要防止加重農民負擔。加強前期工作,嚴格項目審查審批程序;對于建成的飲水工程,要建立驗收、跟蹤調查和水質監測制度,針對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主要由各級地方政府負責,中央給予指導和資金支持;有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要加強健康教育,宣傳普及飲水安全知識,大力提倡節約用水。
(三)目標任務
“十一五”期間,規劃解決1.6億人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涉及15萬多個行政村),使農村飲水不安全人數減少一半,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55%,供水質量和水平有較大提高。
“十一五”期間,優先解決對農民生活和身體健康影響較大的飲水安全問題。重點解決飲用水中氟大于2mg/L、砷大于0.05mg/L、溶解性總固體大于2g/L、耗氧量(CODMn)大于6mg/L、致病微生物和鐵、錳嚴重超標的水質問題,以及水量不足、水源保證率低、取水極不方便的問題。優先安排解決人口較少民族、水庫移民、血吸蟲疫區、涉水重病區村、華僑農場和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
到“十一五”末,使現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區村、砷病區村、血吸蟲疫區、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區村的飲水問題全部得到解決,人口較少民族、水庫移民、華僑農場以及項目區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全部得到解決。溶解性總固體大于2g/L的中重度苦咸水問題解決70%,高鐵、高錳、污染水、局部地區缺水等其他飲水安全問題解決41%。
分類建設目標:
①高氟水:“十一五”期間,解決3811萬人的高氟水問題,占2005年底高氟水總人口的83%。其中,飲用氟含量大于2mg/L的中重度高氟水人口2621萬人,現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區村的飲水安全問題將全部得到解決。
②高砷水:“十一五”期間,解決228萬人的飲用高砷水問題,現已查明的砷病區村的飲水安全問題將全部得到解決。
③血吸蟲疫區的飲水問題:“十一五”期間,解決血吸蟲疫區的飲水不安全人口832萬人,現已查明的血吸蟲疫區的飲水安全問題將全部得到解決。
④苦咸水:“十一五”期間,解決2261萬人的苦咸水問題,占2005年底苦咸水總人口的60%。其中,溶解性總固體含量大于2g/L的中重度苦咸水人口1766萬人,占2005年底中重度苦咸水人口的70%。
⑤其他飲水安全問題:“十一五”期間,解決8868萬人的飲用高鐵錳水、污染水及微生物病害、局部地區嚴重缺水問題,占2005年底這些類型飲水不安全人口之和的41%,其中,對污染水問題的解決程度為16%,對高鐵、高錳和微生物病害地下水問題的解決程度為53%,對水量不足、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等缺水問題的解決程度為57%。
(四)技術路線
1.水源保護
(1)技術措施
為保障飲水質量,應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要求,對已有工程和規劃工程的飲水水源進行保護。根據水源類型劃定保護區,保護區內嚴禁存在可能影響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和任何活動。
地下水水源保護范圍應根據水文地質、開采方式、污染源分布等條件確定,且單井保護半徑不小于50~100m;地表水源保護范圍為取水點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及其沿岸,并嚴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等。
水源保護區應征得相關部門的認可,環保、水利等相關部門應積極參與,相互配合,治理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染源。對建保護區造成農民的經濟損失,要采取相應的補償措施。
(2)建設內容
劃定保護區,立標志牌。
清除保護區內的點污染源,如垃圾、廁所、碼頭、水上養殖、排污口等。
在水源保護區內,發展有機農業或種植水源保護林,避免農藥、化肥等面源污染,減少水土流失,涵養水源。
開采地下水時,要封閉不良含水層;以地表水為水源時,要有防洪、防冰凌的措施,同時不影響原有工程安全。
(3)建設標準
水源水質得到改善,并達到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要求。地下水源水質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的要求,地表水源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的要求。
2.供水工程建設
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水源、水處理設施、輸配水管網及水質檢測等,各部分建設要符合《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SL310)的要求。
為保證農村供水質量和供水工程的長期良性運行,首先應根據當地的社會經濟狀況、村鎮總體發展規劃、供水現狀、用水需求、水資源條件和自然條件等,按照突出重點、近遠結合、點面結合、建管并重等原則,以解決飲水安全問題為主,統籌考慮改善其他落后的供水條件、整體提高區域供水總體水平,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編制區域供水工程建設規劃,單項工程建設要服從區域供水工程建設規劃。
(1)水源選擇與配置
水源選擇要進行深入細致的勘查與論證,使供水系統投資省、技術可行、運行管理方便、制水成本較低、供水安全可靠。當有兩個以上水源可供選擇時,要對水質、水量、工程投資、運行成本、施工、管理和衛生防護條件等進行方案比較,擇優確定。
首先,要進行水源水質化驗,選擇水質良好、凈化難度低、便于衛生防護、符合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要求的水源。其次,要選擇水量充沛的水源,不僅滿足目前需要,還要考慮未來發展需要;不僅在豐水期,在枯水期也能滿足水量要求,尤其在缺水地區,要重點保障水源保證率。第三,優先選擇能自流引水的水源;需要提水時,選擇揚程和運行成本較低的水源。第四,要符合 和地方關于水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定。
做好區域水資源優化配置,優質水源優先用于生活飲用。如果當地沒有合適水源,可在更大區域范圍內,結合建設集中連片、適度規模的供水工程選擇水源。規劃農村供水工程的水源時,要充分利用當地現有的引水、蓄水等水利工程。有條件且必要時,也可結合防汛、抗旱等需要規劃建設中小型水庫作為農村供水水源。
(2)工程選型
根據水源、用水需求、地形、居民點分布等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工程類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具有供水可靠、便于專業化管理的特點,規劃提倡建設聯片集中式供水工程,包括管網延伸、適度規模集中供水和分質供水等,有條件時,供水到戶。
山丘區,充分利用地形條件和落差,興建自壓供水工程;平原區,采用節能的變頻供水技術和設備,興建無塔供水工程。
①集中式供水
管網延伸。距城鎮等現有供水管網較近的農村,利用已有自來水廠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擴容改建已有水廠,延伸供水管網,發展自來水。
新建水廠。人口稠密,水源水量充沛,地形、管理、制水成本等條件適宜時,結合當地村鎮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區域供水整體發展,合理確定供水范圍,興建適度規模的跨村鎮聯片集中供水工程。水源水量較少,居民點分散時,可興建單村集中供水工程。
分質供水。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難以找到良好水源的地區,采取特殊水處理措施,制水成本較高時,興建集中供水站,分質供水。處理后的優質水用于居民飲用和做飯,利用原有供水設施(如手壓井、水窖)提供洗滌、飼養牲畜等其他生活雜用水。
在確定農村供水工程的供水規模時,要充分考慮農民的用水水平和習慣,避免供水能力過剩,造成浪費。
②分散式供水
山丘區居住分散的農戶,興建單戶或聯戶的分散式供水工程。有淺層地下水的地區,采用淺井供水工程;有山溪(泉)水的地區,建設引溪(泉)水設施;水資源缺乏或開發利用困難的地區,建設雨水集蓄飲水工程。
(3)水處理措施選擇
①符合水源水質標準的原水,采取以下常規水處理措施:
水質良好的地下水僅需進行消毒處理;原水濁度長期不超過20NTU、瞬間不超過60NTU時,采用慢濾加消毒或接觸過濾加消毒的水處理工藝,也可采用超濾膜技術進行處理;原水濁度長期低于500NTU、瞬間不超過1000NTU時,采用混凝沉淀(或澄清)、過濾加消毒的水處理工藝;原水含沙量變化較大或濁度經常超過500NTU時,在常規凈水工藝前增加預沉淀、粗濾或滲濾設施。
規模較小的水廠,采用體積小、占地少、一次性投資較低的一體化凈水器或組合式凈水裝置,其型式根據原水水質和調節構筑物布置等確定。
南方山丘區利用山溪水的小型供水工程和集雨水窖水的凈化采用慢濾等水處理工藝。慢濾技術,不需投加凝聚劑,能有效去除水中的微生物、氨氮和有機物,運行管理簡便,凈水效果較好。
超濾膜能有效去除水中的懸浮物質和微生物,但不能去除水中的溶解性物質,適合于地下水、山泉水等良好水源水的凈化,這些水經超濾膜凈化后可直接飲用;超濾膜凈化水設備,無需加藥,自動化程度高,價格便宜,但需要做好反沖洗和正沖洗,膜3年需要更換。
消毒措施,根據供水方式、供水水質、供水規模等工程具體情況和消毒劑供應等情況確定。規模較大的水廠,采用液氯、次氯酸納或二氧化氯等對處理后的水進行消毒;規模較小的水廠,采用次氯酸納、二氧化氯、臭氧發生器現場制備消毒劑或三氯異氰尿酸、紫外線等對處理后的水進行消毒;分質供水站,采用臭氧或紫外線等對處理后的水進行消毒;分散供水工程,采用漂白粉、含氯消毒片或家用消毒設備等對飲用水進行消毒。
②確無好水源時,采取以下特殊水處理措施:
A:苦咸水淡化,采用電滲析、反滲透、電吸附等水處理措施。
電滲析法,具有不需加藥、凈化效果好、一次性投資較低的特點,但需要針對原水水質進行預處理,電極和膜組件需要定期除垢,能耗和運行費用較高、制水過程中的廢水較多且需要妥善處理,適用于有一定規模的分質供水工程。
反滲透法,具有不需加藥、凈化效果好、管理簡便等特點,但一次性投資較高,膜(核心部件)的使用年限一般在3年左右,需要針對原水水質進行預處理,能耗和運行費用較高、制水過程中的廢水較多且需要妥善處理,適用于有一定規模的分質供水工程。
電吸附法,具有不需加藥、凈化效果好、能耗較低、管理簡便的特點,但投資較高,電極(核心部件)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8年,需要對原水進行預處理、制水過程中的廢水較多且需要妥善處理。
B:高氟水的降氟采用介質吸附、電滲析、反滲透或電吸附法等水處理措施。
介質吸附法,系指含氟水通過濾層,氟離子被吸附在由吸附介質組成的濾層上,當吸附介質的吸附能力降至出水含氟量超過規定時,需要用再生劑再生,恢復其除氟能力。目前采用較多的是活性氧化鋁吸附,具有降氟效果好、制水成本低的特點,但需要調整原水和出水的pH值,再生時的廢液需要妥善處理,適用于有一定規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也有采用活化處理后的礦石進行吸附的。
電滲析法、反滲透法和電吸附法,降氟與除鹽的原理和使用條件基本相同,在降低水中含鹽量的同時也降低了高氟水的含氟量。
C:高砷水的除砷采用電凝聚、混凝沉淀或吸附法等水處理措施。
電凝聚法,無需投藥,管理簡單,制水成本低,但需沉淀過濾和經常反沖洗。
混凝沉淀法,設備簡單,制水成本低,但需做好日常管理,投藥量和污泥量較大。
吸附法,利用氧化鐵涂層濾料對水中砷進行吸附,無需投藥,管理簡單。
D:高鐵錳水的除鐵除錳采用氧化過濾工藝。
分曝氣氧化過濾法、接觸過濾生物氧化法、二氧化氯或高錳酸鉀化學氧化過濾法等,工藝簡單,制水成本低,適用于集中供水工程。
E:微污染水處理采用強化常規凈水工藝,或在常規凈水工藝中增加氣浮工藝、生物預處理、化學預氧化處理、活性炭或臭氧活性炭深度處理等措施。
活性炭或臭氧活性炭深度處理適用于去除水中有機物、色度、異臭、異味等;生物預處理適用于去除水中氨氮、有機物等;氣浮工藝適用于去除藻類等;多介質過濾適用于去除重金屬離子等;化學預氧化適用于去除微量有機污染物、藻類、異臭、異味等。微污染水水質差異較大,處理措施要根據原水水質和運行管理條件等確定。
(4)材料設備選擇
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合理確定,要性能可靠、符合相關的 標準和衛生安全要求,優先采用耐腐蝕、耐老化、節能、節水、環保的產品。
3.水質檢測
農村飲用水水質檢測體系建設納入 正在實施的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范圍內進行。
集中供水工程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SL310)和《村鎮供水單位資質標準》(SL308)的要求,對水源水、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進行檢驗。規模較大的供水工程,設化驗室,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設備;規模較小的供水工程,配備自動檢測設備或簡易檢驗設備,也可委托具有生活飲用水化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
三.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
根據水利部頒發的《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的要求,以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以提供優質供水服務為宗旨,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農村供水工程特點、產權歸屬明確、管理主體到位、責權利相 、有利于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續利用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社會化服務保障體系。
(一)管理體制
管理體制的核心是確立管理主體。針對農村供水工程點多、面廣、分散、管理難度大的特點,為確保工程良性運行,持久發揮效益,在全國大力推行用水戶參與管理的模式,成立用水合作組織,切實賦予用水戶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用水戶的責任感,使用水戶能夠把供水工程當作自己的財產來管護。
(1)規模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組建工程管理委員會并行使工程設施所有者職責。工程管理委員會成員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受益鄉村集體組織代表和用水戶代表組成。為保障用水戶的權益,用水戶代表在工程管理委員會成員總數中要占一定的比例。工程管理委員會下設供水站,具體負責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集中供水工程入村部分原則上由本村用水合作組織負責管理。
集中供水工程較多的縣(市),可以組建縣級供水工程管理委員會,下設供水工程管理總站,對鄉鎮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實行 管理。其他集中供水工程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可委托管理總站管理。
(2)規模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按受益范圍組建用水合作組織負責管理。在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的指導下,按照自愿組織、自愿參加、民主議事、民主決策、互利互惠的原則組建用水合作組織, 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明確歸用水合作組織集體所有??捎捎盟献鹘M織自己經營管理供水工程,也可面向社會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通過承包、租賃、拍賣經營管理權等形式確定經營管理者。
用水合作組織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所有涉水事務、財務狀況、人員聘用等都要公開透明,接受用水戶、當地政府和社會的監督。要定期向會員代表會報告工作,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向用水戶公開水費標準、用水量、水費收入與支出等情況。
(3)聯戶興建的供水工程,成立工程管護小組,協商解決出工、出資及水費計收等事務。每處供水工程都要建立管護公約,對工程由誰來管護,水費收多少、如何收,枯水期超額用水加收多少水費等都要作出明確規定。
(4)以農戶自用為主的微型分散供水工程,實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歸農戶所有。
(5)由私人投資或股份制修建的供水工程,由投資者確定管理方式,但應接受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在管理體制方面,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已經積累了一些有價值的經驗。對以 投資為主興建的跨鄉跨村集中供水工程,實行 集中管理和分級負責經營相結合的管理模式,由受益鄉村和水利部門共同組成供水管理委員會作為決策機構,成立供水站作為經營機構,同時在各村、居民點設立供水分站或村級水管員,還成立由群眾代表組成的用水協會對供水工作進行監督。對以集體和群眾投資為主、 補助為輔興建的工程,成立用水協會履行管理職責,包括核定水價、監督水量水質、監督經營者的服務質量、監督水費收支等。鹽湖區的經驗表明,發揮用水合作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用水戶參與工程管理的積極性,是保證工程正常發揮效益的重要措施。
(二)運行機制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靈活有效的供水工程運行機制,增強經營管理活力,保證工程良性運行。
1.合理確定水價,強化水費計收和管理
按照計量供水、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確定水價,并根據供水成本、費用及市場供求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制定農民生活用水定額,超定額累進加價。對二、三產業供水實行成本加利潤,利潤部分補貼生活用水水費收入的不足。
供水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執行 的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推行水費民主決策制度,保證水費的合理、高效利用。建立嚴格的工程折舊費、維修養護費管理制度,保證資金安全和??顚S?。定期對水價、水量、水費收支特別是工程折舊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政府、用水戶及社會監督檢查。承包費、租賃費要專戶儲存,用于工程的大修、改造。
2.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制度
供水單位要參照水利部頒發的《村鎮供水站定崗標準》確定管理人員人數。單位負責人由工程管理委員會、用水合作組織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選任,定期考評。其他崗位人員要 考試,按精簡高效的原則定崗擇優聘用,持證上崗。嚴格控制人員編制,減少冗員,降低工程管理和運行成本。建立合理的分配機制,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把職工收入與崗位責任和工作績效緊密聯系起來。
3.建立有效的約束監督制度
工程管理委員會、用水合作組織、供水單位不僅要接受水利、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報告制度,還要接受用水戶和社會的監督、質詢和評議。供水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在確保安全生產和正常供水的基礎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4.加強用水管理,實行節約用水
供水單位要優先保證工程設計范圍內居民生活用水需要。在水資源條件允許的條件下,經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擴大供水范圍。
供水單位要對用水戶逐戶登記造冊,與用水戶簽訂供用水合同,并發放用水戶手冊。用戶改建、擴建或拆遷用水設施,要經供水單位批準,由專業人員實施。新增用水戶要向供水單位提交書面用水申請,辦理上戶手續。
積極推廣和使用節水技術、產品和設備,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在缺水地區,逐步實行用水定額管理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通過技術、經濟等多種措施,推行節約用水。
在供水工程經營管理方面,河北省肥鄉縣采取入股承包經營的辦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他們對于國債農村飲水項目的自籌資金部分,不再人人攤、戶戶集、村里拿,而是把這一投資作為承包費,誰出這筆錢,誰就承包該工程的經營管理,承包期一般為20年。承包人通過管水、賣水來回收投資和獲取報酬。村委會公示供水水價和收回自籌資金年限,反復講解承包供水工程應承擔的義務和權益, *后采取公開競爭出資數額的方式選擇承包者(同一水價條件下,出資多者中標;同一出資數額條件下,水價低者中標),承包費主要用于工程配套和自來水管網建設。承包人交足承包費后,自始至終參與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質量監督,全權負責工程運行管理和水費征收。為解決工程的更新問題,確保工程良性運行,要求承包人在收回自籌資金年限(6~7年時間)后,每年向縣水利局繳納4000~5000元的折舊費;為防止出現“水霸”,由縣水利和物價等部門分階段根據運行成本(包括電費、人員工資、小修費、大修費、折舊費和一定報酬),核定水價 *高限額,并由村成立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承包人的收費和服務等進行監督管理。這種方式實現了責權利的 ,保證了工程的良性運行。
(三)水質檢驗和監測
加強水質檢驗工作。供水單位要建立以水質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按照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和《村鎮供水單位資質標準》等有關標準和操作規程,定期對水源水、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進行水質檢驗,并完善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報表制度。日供水量在1000m3以上的供水單位要建立水質化驗室,根據有關規定配備與供水規模和水質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及儀器設備。日供水量在1000~200m3的供水單位要逐步具備檢驗能力。日供水量在200m3以下的供水單位要有人負責水質檢驗工作。
完善農村飲水安全監測體系。地方衛生部門與水利部門加強信息溝通與工作配合,落實人員、任務、責任、儀器設備和必要的經費??h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立水質監測中心或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水質監測工作。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水廠供水和用水點的水質監測,及時掌握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水質狀況。以規模較大的集中供水站為依托,分區域設立監測點,對小型和分散供水工程定期進行水質監測。
(四)供水服務體系
農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廣,特別是相當多的單村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由用水戶直接管理,專業化管理程度低,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會化服務保障體系,向供水單位和用水戶提供技術服務??h、鄉兩級可以組建由供水單位自愿參加的供水協會。供水協會以服務為宗旨,指導會員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總結推廣管理經驗,提供信息、技術和維修服務等。
四、今后的幾項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由地方負主要責任,中央給予指導和資金支持。各有關部門在政府的 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領導責任制,切實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
根據 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做好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有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加強上下之間、部門之間配合。各級發展改革委商有關部門,落實好規劃的編制和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各級水利部門商衛生等部門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和指導項目的實施及運行管理。在前期工作中,水利部門要充分征求國土資源、環保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衛生部門負責提出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蟲疫區需解決飲水安全問題的范圍和項目建成后的水質監測。環保部門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監管。教育部門負責提出飲水安全規劃范圍內農村學校飲水工程建設的建議,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工程項目的實施。
中央各有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定期以適當方式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規劃目標任務確定后,地方各級政府要逐級分解任務,與有關部門、單位簽訂責任書,把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根據項目特點,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質量責任制和監管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出現問題的地方行政領導要承擔相應責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保證所需資金
農村飲水安全項目所需資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眾共同負擔。 新增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加大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投入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重點扶持,對于人口較少民族、水庫移民、血吸蟲病區、涉水重病區村、華僑農場和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優先安排解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足額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并安排相應比例的資金用于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技術審查、專題研究、技術推廣、人員培訓、檢查評估、水質檢測和監測等項目管理工作,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同時引導和組織好受益群眾投工投勞并自籌入戶部分的投資。
農村飲水安全監測體系的完善和運行以及飲水衛生宣傳教育是一項長期工作,也是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完成后保證農村飲水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實現信息暢通、資料數據準確及時,其所需資金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
貧困地區的飲水工程建設所需資金,以各級政府補助為主;經濟較發達地區的飲水工程建設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受益群眾承擔,有條件的地方,鼓勵市場融資。對飲水工程建設和運行中的用電、用地、稅費等實行優惠政策。對于兼有向二、三產業供水任務的農村供水工程,經營性供水部分所需資金采用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吸納社會資金或利用貸款進行建設。
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地方配套資金,由省、地、縣各級政府落實,其中省級安排的資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資金的30%。對于配套資金和項目管理經費不落實的省份采取相應措施,調整投資規模。各渠道籌集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資金,在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專戶立賬,按工程建設進度實行報賬制,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資金管理,??顚S?,制定和強化監督檢查等制度,防止資金滯留、挪用和非法占用。
(三)結合新農村建設要求,抓好示范縣建設
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做好這項工作要抓好典型,以點帶面。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抓好3~5個不同類型的農村飲水安全典型示范縣建設,加強對示范縣的指導,示范縣要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飲水安全發展模式、技術路線、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等方面創造經驗,樹立樣板,輻射帶動條件類似地區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
一是探索總結農村飲水安全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整體推進的經驗。實行農村供水、環境衛生和健康教育“三位一體”的綜合模式,在解決供水條件的同時,改廚、改廁、發展沼氣,整修鄉村道路、排水溝,房前屋后植樹種草、綠化美化等,全方位改善農村的環境衛生狀況,形成良好的人居環境。
二是探索總結不同類型區的農村供水發展模式、水處理、生活排水等方面的適宜技術。邀請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科研與建設相結合,對示范縣進行技術指導、方案論證、跟蹤監測,積累數據資料,為制訂和完善農村飲水安全技術標準體系提供依據。
三是探索建立科學的農村飲水安全管理體制和用水戶全過程參與的工作機制。對不同規模的供水工程,研究產權歸屬、出資人代表、管理主體、用水戶參與、企業管理等具體實現形式。
四是探索完善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包括落實責任、水源保護、水資源配置、節約用水、水價形成機制、水質檢驗和監測、社會化服務、應急機制等方面的制度和具體辦法。
(四)加強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管理
農村飲水安全項目按照《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原則上以地市為單元,由具有一定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根據批準的規劃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現行建設程序的有關要求,由省級發展改革(計劃)部門商有關部門審批。
地市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計劃控制規模,聯合向省級有關部門申報年度項目建議計劃,由省級有關部門聯合編制省級年度項目建議計劃,報送 有關部門。 有關部門匯總審核各省上報的年度項目建議計劃后,提出全國年度項目建議計劃送 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根據各省和有關部門的建議計劃對年度任務進行綜合平衡后,商有關部門下達項目建設投資計劃。
根據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中央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以地市為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由省級有關部門審查后報省級發展改革(計劃)部門審批,送 有關部門備案。實施方案將項目計劃落實到村和戶,包括工程措施、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解決飲水安全問題戶數、人數及完成時間等內容,并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示。村級計劃根據工程類型和規模決定細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細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分散供水工程細化到戶。
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全面推行規劃建卡制,社會公示制,集中采購和招投標制,資金報賬制,工程監理制,管理責任制,以及用水戶全過程參與,保證資金安全、工程質量和群眾滿意。
一是規劃建卡,按卡實施。在規劃的基礎上,將需要解決飲水問題的人數落實到村組或農戶,逐村、逐戶建卡片,對人數實行名冊管理。工程建成后及時驗收,建立驗收卡片,避免計劃安排的隨意性和重復投資??h以上水利部門建立電子檔案,實現項目的信息化管理。
二是社會公示,群眾監督。利用報刊、公告欄、廣播電視等形式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相關政策和項目計劃安排情況進行廣泛宣傳,接受社會和群眾廣泛監督。在施工現場張榜公示工程建設內容、受益人數、投資及資金來源、完成時間等,讓群眾心中有數,提高工程建設的透明度。
三是公開招投標,主要材料設備集中采購。主要材料設備由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公開招標集中采購,對產品質量嚴格檢驗把關。單項工程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實行招標投標制。招標投標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嚴格審查。小型分散的水窖、水池、水柜等工程,由受益戶自建、自管、自用,水利部門選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現場指導。
四是資金報賬制。通過多渠道籌集的供水工程建設資金,統籌使用,專戶立賬,先干工程后報賬,也可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報賬。嚴格財務管理,對報賬票據嚴格審核,防止弄虛作假等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五是巡回監理和受益農民跟班監督。對規模較大的工程或集中連片工程推行工程監理制。分散的小型工程建立健全各種有效的監督辦法,如監理人員巡回監理和受益農戶代表全程跟班監督,保證工程質量。
六是落實管理責任制,確保農民長期受益。對小型供水工程,由受益農戶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成立用水合作組織,實行自主管理;對區域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專管機構、受益村和用水合作組織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明確管理責任,成立工程管理委員會進行管理。工程建成后,要建立合理的水價機制,實行有償供水,按成本收費,促進工程良性運行。
七是大力推廣用水戶全過程參與的工作機制。在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及建后管理等各個階段都有用水戶代表參與,充分征求用水戶意見,接受用水戶的監督。
(五)建立檢查監督和評估制度
工程建設過程中分階段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項目完成后,有關地市在自驗合格的基礎上,向省級發展改革委(計委)、水利(水務)廳(局)提出驗收申請;涉及防病改水工程,向省發展改革委(計委)、水利(水務)廳(局)、衛生廳(局)提出驗收申請,由省級水利(水務)廳(局)商發展改革委(計委)、衛生(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絕不能把不合格的工程交給用戶。有關部門對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稽查,并聘請專家到各地開展巡回檢查監督,重點檢查項目單位是否執行 有關建設的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內容是否達到批復文件的要求,工程質量是否達到有關標準,地方承諾的配套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資金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工程運行管理情況和農戶滿意程度等。
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實行中期評估和后評估,并形成制度。對水質監測中發現水質不合格的供水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并督促限期整改。
(六)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力度
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要求,依法嚴格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合理確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飲水工程管護范圍,制定保護辦法。大力治理污染,飲用水水源地附近要禁止發展高污染工業,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積極推進循環經濟,加快推行清潔生產。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指導農戶合理施用化肥、農藥,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嚴格監控化肥、農藥的使用,推進畜禽糞便和農作物秸稈的資源化利用,發動群眾做好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防止垃圾和糞便等面源污染。加強禽畜養殖環境管理,推廣水產生態養殖,嚴格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網箱、圍網等形式的水產養殖活動。嚴格禁止破壞涵養林和水資源保護設施的行為,因地制宜地進行水源安全防護、生態修復和水源涵養等工程建設。特別要防止亂打井、亂開礦造成飲用水氟、砷等有害物質超標。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定期開展對集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專項整治并掛牌督辦。對違法違規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頓或拆除;對排污超標的企業和單位,要責令限期達標排放或搬遷。
供水單位要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制定水源管理辦法;加強水源巡視和水質檢測,及時處理影響水源安全的問題;發生影響供水水質或正常供水的事故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七)加強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培訓
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剛剛起步,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這一重大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要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進步提升工程質量。組織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針對農村供水的特點,在水源開發與保護、劣質水與微污染水處理、消毒、檢測、標準化、信息化等方面加強科學研究,進行科技攻關,開發新技術、新設備,提高現有技術和設備的可靠性、實用性,同時做好技術集成和科技成果的轉化、示范與推廣工作,及時解決工程建設與管理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針對基層技術力量薄弱和管理水平較低的實際問題,組織專家編寫淺顯易懂的農村供水工程技術手冊和有關培訓教材,通過不同層次的培訓,全面提高項目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根據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抓緊培養水處理、供水系統運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骨干。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提高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對飲水安全工作的認識,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項目的實施。采用多種形式向廣大農民宣傳飲水安全相關知識,提高農民全面參與的積極性和增強健康意識。